我同意对我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用户-在http://www.tvema.hk上填写相关反馈表格并发送回执信息的自然人(用户),根据俄罗斯联邦2016年7月27日№ 152-ФЗ《关于个人数据》法律规定,同意特维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玛),邮编107140,莫斯科市,第一红村大街,3号1-75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并且该约定是在用户自愿并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同意的。

 

该约定用于用户获取特维玛公司关于产品及服务的信息,链接,文件以及资料等,包括用于对用户订单进行处理广告类性质的信息,包括对用户提供的咨询支持,包括参加特维玛公司举行的优惠活动,询价,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的询价及调查) ,包括用户或其他方相关具有法律效果的决定或进行其他操作的信息,包括提供给用户的特维玛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包括用户和/或用户在后续合同/协议中指定方的以下信息: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居住地址和/或户籍地址,性别,年龄,纸业,工作地点,以及其他用户自愿提供的,用于产品发货或发送其他材料用的其他个人通知及数据等。

 

用户同时同意特维玛对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的任何个人数据进行处理:在接入网站后服务器自动获取的标准数据以及用户进一步操作(主机IP地址,用户操作系统类型,用户访问的网站页等)引出的标准数据,接入网站时自动获取的cookies信息,用户在网站上操作结果信息,其他用户在网站上操作结果信息,用于网站服务器登录使用的必须的用户识别信息。

 

特维玛对用户个人数据处理的范围限于以上所列目的。用户确认本约定在俄罗斯法律规定的(包含个人数据的)文件及通知消息保存期限内有效。

 

用户有权在通过向特维玛公司发送相关书面通知的方式撤销本人的约定。撤销将在3个月生效。

 

同时用户撤销约定的情况下,按照俄罗斯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数据保存期限还未有终止,特维玛公司有权不停止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销毁这些数据。
 

本约定是确认,允许对用户任意操作或所有操作时,系统自动或非自动获取的用户个人数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记录,系统整理,拷贝,保存,确认(更新,更改),摘录,使用,传输(传播,提供或接入),通用,锁定,删除,销毁,跨境传输,获取用户图像以及其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操作。

 

特维玛使用以下基本方式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但不限于):将其保存,记录到存储器,并保存,编辑列表,添加标记。

 

用户从使用http://www.tvema.hk网站上反馈表格(订购表格)时即表示客户同意本约定。